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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刑事与988道题

1.什么是“法定减免型”辩护证据?

填空题

2.丙某的公司成立后一直从事非法出版、印制、发行活动,是否构成单位犯罪?说明理由。

填空题

3.甲某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一名乘客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500元,盗窃刚得手即被该乘客发现,后群众将甲某扭送至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甲提起公诉后,法院最后定罪量刑时,以当时正处在“严打”时期、社会治安不好为由,以盗窃罪从重判处甲某有期徒刑5年。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评述法院的判决。

填空题

4.甲、乙互殴,甲因受重伤而昏厥,乙怀疑甲已死亡,将其推到河中,意图销尸灭迹。甲因河中水温很低,顿时苏醒,在河中挣扎呼救,但周围无人救援。乙对于甲的呼喊置之不理,甲因而溺死。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单选题

A. 乙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故意杀人罪~||~乙的故意杀人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5.如甲某在审讯的过程中向警方供述自己曾参与一起重大杀人案件,经查属实,对甲某应该如何处罚?说明理由。

填空题

6.审查、判断证据的基本任务:是对每一个证据材料的(),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验证。

填空题

7.勘验,检查笔录(名词解释)

填空题

8.不属于“金盾工程”二期建设的“三大应用平台”的是()。

单选题

A. 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应用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110,119,112接处警平台

9.甲某所持的心理态度是哪一种?为什么?

填空题

10.甲伪造某机关公函和城市户口专用章,对想成为城市户口的人进行诈骗,共骗得人民币20万余元,对甲的行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 甲的行为是结合犯~||~甲的行为是吸收犯~||~甲的行为是牵连犯~||~甲的行为是想象竞合犯

11.某电解铝厂为节省开支,经经理和两名副经理集体研究后决定,指派本厂电工在电表上做手脚,盗窃 电力。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电解铝厂盗窃的电力已经价值65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 电解铝厂没有构成单位犯罪,应对电解铝厂的经理、两名副经理和电工按照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罚~||~电解铝厂没有构成单位犯罪,应对电解铝厂的经理、两名副经理和电工分别按照个人单独犯罪处罚~||~电解铝厂构成了单位犯罪,应对电解铝厂判处罚金,对经理、两名副经理和电工按照单位盗窃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电解铝厂不构成单位犯罪,电解铝厂的经理、两名副经理和电工也不构成个人犯罪

12.()不属于网络地理信息系统客户端主要技术。

单选题

A. C++~||~Oracle~||~Flash~||~SDE

13.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盗窃案件,其中有四个犯罪嫌疑人:甲、乙、丙、丁。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下列对四个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正确的是:()

单选题

A. 公安机关认为甲在共同盗窃过程中情节轻微,不必认定为犯罪,但是觉得这种处理结果不宜由自己作出,准备侦查完毕后移送给检察机关,建议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乙已被逮捕,但是查明其真实年龄是15周岁,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撤销了乙涉嫌的案件,将其释放,但未通知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丙被取保候审,经过鉴定,丙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认为丙未被逮捕,因此可以不必撤销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检察机关最终处理~||~丁也被逮捕,在羁押过程中因急病突发死亡,公安机关未经检察机关批准,直接撤销案件

14.公民甲因违法赌博,被某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处以拘留七天的处罚,本案例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多选题

A. 公民甲~||~某派出所~||~某区公安分局~||~某市公安局

15.公务员具有双重身份,即公务身份和公民身份。()

判断题

16.计算机犯罪案件的现场勘查,应当(),保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并复制电子数据。

单选题

A. 立即停止应用~||~应用后立即关机~||~立即暂停办公

17.公安网上常用搜索引擎有()、部分省市的本地网页搜索引擎等。

单选题

A. 全国搜索引擎~||~全国信息检索~||~公安部搜索引擎~||~各省公安厅搜索引擎

18.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并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

判断题

19.下列关于盗窃罪,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为盗窃罪~||~多次盗窃公私财物、入户盗窃、扒窃,没有数额限制,都可以构成盗窃罪~||~盗窃的公私财物,不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携带凶器盗窃,可以构成盗窃罪

20.2003年1月至8月,甲某为赢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男青年做“公关先生”,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度》。甲某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男性顾客,由男性顾客将“公关先生”带至南京市“新富城”大酒店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甲从中收取“管理费”。关于本案,辩护人提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未作明文规定,而根据有关辞典的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体”的行为。因此,组织男性从事同性卖淫活动的,不属于组织“卖淫”,依照罪刑法定原则,甲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法院认为,卖淫就其常态而言,虽是指女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男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对男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女性或男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也应认定为卖淫;对卖淫作如上界定,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试结合本案,谈谈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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