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题库>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1.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负有直接职责的参与者。下列各项中,对政府采购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A. 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以参与和干涉采购中的具体商业活动~||~政府采购机关实施采购活动可以自己组织,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社会中介机构是指接受采购机关委托的中介组织~||~我国现阶段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
2.以下关于财产清查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A. 财产清查按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财产清查可以定期清查,也可以不定期清查~||~财产清查是对各项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财产清查可以发现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坚持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包括()
多选题A. 熟悉准则,提高会计人员遵守准则能力~||~遵循准则,提高会计人员执行准则能力~||~坚持准则,提高会计人员依法理财能力~||~宣传准则,提高会计人员推广准则能力
4.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仍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单选题A. 3个月~||~2个月~||~1个月~||~4个月
5.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也属于会计人员。()
判断题6.财务部门应指定一名会计人员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判断题7.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除银行予以退票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外,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
判断题8.外资企业必须以其业务收支为主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并编报会计报表。()
判断题9.《会计法》规定,()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单选题A. 总会计师~||~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
10.票据的基本当事人不存在,票据法律关系就不成立,票据无效,但基本当事人不完全,票据仍然有效。()
判断题11.财政部于2005年1月22日公布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该办法自()起施行。
单选题A. 2005年1月1日~||~2005年3月1日~||~2005年5月1日~||~2005年7月1日
12.小李受聘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纳,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与钱打交道,所以有很多机会都可以多占公家一点额外收入。比如:职工报销时可以在支出单上多写一点报销金额,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将盘盈的现金放入自己的口袋,且账面上看不出来等等。但小李从来不贪不占,即使机会很多,小李也都如实向单位领导反映,并报财务主管批示。而且小李平时工作也是实事求是,从不弄虚作假。小李的做法体现出小李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
多选题A. 强化服务~||~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坚持原则
13.汇票上记载有实际结算金额的,以实际结算金额为汇票金额。 ( )
判断题1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判断题15.下列属于政府采购功能的有( )。
多选题A. 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保护民族产业
16.下列关于职业道德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A. 会计丁某的观点正确~||~在会计继续教育中也包括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在获取从业资格中也暴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还包括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
17.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开户登记证,对于其处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A.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不良的会计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同时也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 )
判断题19.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单选题A. 15日内~||~30日内~||~45日内~||~60日内
20.关于支票的付款,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单选题A.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也免除票据责任~||~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Copyright © 昊元综合学习与考试平台 保定昊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21,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编号: 冀B2-20210069号 备案号: 冀ICP备19021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