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题库>烟草专卖管理师

烟草专卖管理968道题

1.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单选题

A.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主要步骤为()。

单选题

A. 立案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调查取证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取证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调查取证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下列哪些条件是必需的?()

单选题

A.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批发烟草制品所需要的设备条件~||~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4.经营户B:某地武警消防支队营区内的军人超市,开架自选,向官兵出售小食品、一般生活用品和书籍。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左右,营业时间平时晚上7点至9点,周末白天全天。该零售户的业态属于“超市”类。

判断题

5.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决定()。

单选题

A. 停止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停止执行~||~不停止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停止执行

6.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对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行为,如何处罚?()

单选题

A. 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并处罚款~||~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可以并处罚款~||~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7.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受理申请人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后,应当派1人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第三部分:市场管理(34题)

判断题

8.上级烟草专卖局授权或者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符合()原则。

单选题

A. 分级管理属地管辖~||~垂直管理属地管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垂直管理分级负责

9.对于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商户,()可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单选题

A.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烟草专卖管理所~||~烟草专卖局~||~烟草质量检测站

10.明知他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等便利条件应当按照()追究刑事责任。

单选题

A. 主犯~||~从犯~||~帮助犯~||~共犯

11.根据相关规定,停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和()属于管理类事项的申请。

单选题

A. 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恢复营业申请

12.没有客体,便无从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判断题

13.按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办法由()制定。

单选题

A.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14.案件执行完毕即可结案无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判断题

15.业态识别有利于政府职能部门对零售业态的管理,规范、引导、帮助零售业态的发展。()

判断题

16.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

单选题

A. 收购标准和价格~||~收购价格~||~收购面积~||~收购价格和面积

17.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 期间开始之时不计算在内~||~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包括在途时间~||~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18.《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由()负责解释。

单选题

A.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19.文件转化为档案不需要条件的,只要保留下来的都可以成为档案。

判断题

20.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单选题

A. 各个分店分别~||~总店~||~总店或各个分店分别~||~总店和各个分店分别

注册后查看全部试题

保定市乐凯大街305号

电话: 400-608-5357

邮编: 100043


Copyright © 昊元综合学习与考试平台 保定昊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21,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编号:  冀B2-20210069号       备案号:    冀ICP备19021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