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题库>烟草专卖管理师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行、无期徒刑、死刑。
判断题2.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由()构成。
单选题A. 查明违法事实作出决定~||~查明违法事实政处罚决定的实现~||~政处罚决定的实现作出决定~||~查明违法事实作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实现等
3.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的权利?()
单选题A. 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调解
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A.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5.下列()可以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
单选题A.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机场免税店
6.对于出现检查证灭失情形的,由于涉及需要在检查区域内公示原检查证件失效,因此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当在发现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发现证件灭失或者应当发现证件灭失后30日内,在原检查证确定检查范围的县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判断题7.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万支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单选题A. 十~||~十五~||~二十~||~三十
8.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由()行使。
单选题A. 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9.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A. 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以非法制造商标罪定罪处罚
10.卷烟、雪茄烟年度生产计划由审定?()
单选题A. 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计划部门~||~国家工商省政管理总局~||~国务院办公厅
11.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判断题1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下列选项哪一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A. 可以口头作出处罚决定~||~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可以自行收缴罚款~||~可以不报所属机关备案
13.禁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单选题A. 墙体~||~海报~||~展示台~||~电影
1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如果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单选题A. 三~||~五~||~七~||~十
15.烟草专用机械的购进、出售、转让,必须经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判断题16.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列举不服处罚决定救济的途径和期限,包括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判断题17.烟草行业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由()管理。
单选题A. 国务院~||~国务院计划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18.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无法查清烟草专用机械销售或者购买价格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A. 甲说: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草专用机械的价格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全国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进行计算~||~乙说:非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草专用机械的价格按照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全国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进行计算~||~丙说:目录中没有该烟草专用机械的,可以按照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目录中同类烟草专用机械的平均价格计算~||~丁说:甲乙丙的说法都正确
19.没有客体,便无从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判断题20.烟草广告中可以有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情形。()
判断题
Copyright © 昊元综合学习与考试平台 保定昊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21,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编号: 冀B2-20210069号 备案号: 冀ICP备19021638号